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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钱为本”与办学之乱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7-04-23 阅读:
  新华社近日连续披露教育领域种种奇怪现象:“变味的‘半工半读’”、“学校多过米铺”、“职业教育乱象丛生”、“招生还有‘推荐费’”……读者不难发现,乱象之中总有“利”字闪现,又往往归结于“钱”。

  请看:海南学校重复建设严重,海口某社区1平方公里内竟有11所学校,而这些学校的投资最终要通过收费转嫁于学生;安徽中华职业学校招生即招工、学生不上课也发文凭,成了学校的“摇钱树”;福建职校抢生源,不惜花钱“买”学生……凡此种种,处处皆与“钱”有关。

办学本无“油水”可捞,教育部门也属“清水衙门”,何以如今成了热门,不仅有人愿投巨资,而且有人热衷此道?说穿了,利益驱使是最根本动因。

  上大学难,就业也难,是眼下许多年轻人和他们的家长不能不面对的现实,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又需要大批掌握专业技术技能的中级人才,两难加需求,使许多人把出路和希望寄托于职业教育,国家也给予很大的财政与政策支持,从而促成了职业教育的迅速扩张。如果这一切正常运转,应该是教育结构发展的“良性循环”,但是,有人却从中发现了“商机”,以赢利为目的,搅浑了教育领域这“一池清水”。

  先说建校。民办学校的兴起,有助于缓解公办不足的压力,减轻政府负担,但投资者并非搞慈善事业。投资就需回报,自然要在学生身上打主意。

  再说生源。学校多过米铺,生源必然成为难题,于是有了“抢学生”、“推荐费”之类的怪象。

  最后说教学。既然建校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赢利,办学自然无心培养教育,于是半工半读变味,招生即招工,学生不上课也能拿到毕业证。这样的办学无异于“以钱为本”,与培养人才的目标相去何止万里。乱建校、乱招生、乱办学都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眼皮底下发生的,而且是经过审查批准并在其日常监管之下的。如此乱象种种,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何在?以“法规不健全”、“估计不足”、“缺乏引导”做辩解理由显然是难辞其咎的。这中间有没有“好处”和利益?应该查一查。至少,不作为和乱作为应在问责之列。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不详 编辑:刘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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