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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费不随物价涨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7-05-22 阅读:

昨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此外,今年将在教育部部属院校试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政策。

高校学费不随物价上涨提高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指出,根据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杨周复称,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家每年都将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住宿费和学生的学费都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到今年已经七年了,其中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费做了一点微调,其他的都没有动。另外,有个别学费偏低的学校经地方政府批准后,做了一点点微调。今后高校学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如果违反规定,教育部就要按照乱收费的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称,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不挂钩。培养成本提高以后,高等学校还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物价提高了以后,培养成本如果提高了,学校入不敷出了,如果收费标准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增加给高校的拨款。

发布会其他内容: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杨周复指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助学经费每年将达500亿

据了解,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杨周复指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在财政投入的分担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支持。意见指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运用教育权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办法。

民办学校贫困生享受资助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鼓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给予与国家助学贷款同等优惠政策。

张少春表示,财政部正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办法。办法出台后,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以上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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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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