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是:首页 > 高教 > 正文
教育部:高校新生原则上不许校外租房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7-07-07 阅读: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高校未安排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宿。还有一些高校存在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宿的情况。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按班级住宿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学的时机,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工作。其他年级在校生,没有按班级住宿的,要制订计划,在三年内逐步实现按班级住宿。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同时,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教育管理。

    

来源: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作者: 不详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新闻网已获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鄂ICP备05004531号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新闻热线:(027)81652051
Copyright © 2000 - 2007 znonlin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运维:中南网络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