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
组织工作的通知
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江苏、上海、天津、重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为帮助大学生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中国青基会、中国平安(以下简称“主办方”)共同举办“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方案详见附1),面向全国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53所高校(高校名单详见附2)在校生,征集创业点子和创业方案,通过举办大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平台,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就业信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大赛主办方已整合资源,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大赛的社会宣传倡导,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培训、评审等工作,与此同时,中国青基会动员系统力量,共同推进大赛实施,确保大赛的规模和影响。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创业大赛的校园内宣传动员工作。
在大赛启动阶段(9月初),主办方将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大赛信息。各省级青基会应联合高校,通过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校园网发布等多种形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参与赛事,包括报名参与大赛和参与网络投票评选。
大赛海报已由主办方统一印制,并由中国平安志愿者于8月31前送达各省青基会。各省级青基会应于9月4日前完成大赛海报张贴和校园内宣传动员的启动工作。
二、做好各高校组队和获奖选手(团队)的资格审查工作。
本次大赛采用网络直接报名方式,9月24日前为参赛申报阶段,参赛队在大赛指定网站,实名报名并提交项目计划精要。所有点子大赛和创业大赛的获奖者参赛资格均由主办方在公布获奖者名单之前提交各省审核确认。
为确保参赛团队和项目的质量,在鼓励更多符合参赛资格的大学生自愿参与报名参赛的同时,各省应在每校重点组织提交至少5个创业项目计划书(精要)和至少20个创业点子。特别要有重点地做好希望工程受助生的报名参赛工作,并有重点地扶持大学生提交公益项目创业计划。
各省组建参与创业大赛的团队中,应至少组织一支以希望工程受助生为主体(受助生人数占团队半数及以上)的团队,或至少提交一份公益项目创业计划。
三、在校园内举办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
为增加大赛的覆盖面、受益面,鼓励各省在大赛期间组织省内有影响的成功人士作为志愿者在校园内以辅导、讲座等形式,在大学生中开展创业、就业培训的能力培训。
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中国青基会的一次新尝试,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大赛的举办,为推出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新需求的新项目积累经验,不断拓展服务青少年的覆盖面,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大赛结束后,中国青基会将根据各省大赛项目落实情况,对组织工作有效的省级青基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请各省级青基会接此通知后,尽快与高校联络,做好大赛启动准备,各省级青基会应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高校应确定一名项目联络人。名单及联络方式请于8月28日报中国青基会。中国青基会联络人:马增艺、张菁,电话:010-84044193,010-64033892。
特此通知。
附:1、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方案;
2、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高校名单。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1:
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背景及宗旨:
为帮助大学生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中国平安、中国青基会举办“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面向全国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53所高校(高校名单详见附2)在校大学生,征集创业点子和项目计划书,通过举办大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平台,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就业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活动主题:
承诺 励志 梦想
三、基本原则:
(一)竞赛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组织原则:有效宣传,组织动员,积极参与,符合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原则:筹备组将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以创业方案的新颖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为基本评判标准。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