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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号不文明,管理者也该反思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6-08-16 阅读:
  今年5月至7月,共青团广西区委对全区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了一次全区性交叉大检查,发现有38%的创号集体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终有18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被摘牌,118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被限期整改。(见《中国青年报》8月5日)
  
  笔者认为,广西大量“青年文明号”背后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并非个案。可以想象,在全国其他省份或行业里,像广西这样38%的“青年文明号”不文明的单位或组织,数量绝不在少数,只不过共青团广西区委将这一数据通过媒体公布于众罢了,其他的省份或主管部门或者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进行了检查而没有公布处理结果。
  
  “青年文明号”这个荣誉在我看来,不仅是对这个集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更在于这个荣誉能引导这个集体以及其他的青年集体发扬优良作风、服务人民大众。可以说,这是所有授予荣誉的宗旨所在。现在,不少单位或组织只重视如何获得荣誉,而不重视如何保护荣誉、如何发挥荣誉的正面引导作用,这值得我们深思。
  
  目前,广西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00多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1000多个。为何广西会有38%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存在不文明的现象?我想,这一方面与这些集体“青年文明号”荣誉到手后忽视进一步创建工作有关,另一方面,这恐怕也与主管部门对这些集体获得荣誉后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也有一定的关系。
  
  “创号不容易,保号更不易”。要想真正发挥荣誉的作用,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荣誉评选的长效机制,不仅要重视荣誉的评选,更要重视授予荣誉之后的检查、监督和发挥荣誉的作用。如果在授予荣誉后的检查中发现“文明号”的单位工作不规范、群众反响差,那么该摘牌的就要摘牌,想必只有这样,才能给获得荣誉的单位必要的压力,从而让文明创建进入良性循环,发挥“文明号”的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 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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