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学生开学在即,这还真是一个喜讯。
今年,湖北省有近30万考生迈入大学,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湖北省将安排5.1亿元的资助金,拓宽“绿色通道”,先让学生入学,再通过系列资助措施帮其完成学业(见《楚天金报》8月23日)。
但这个喜讯却让人有些高兴不起来,至少有一部分是高兴不起来的,喜讯不属于他们。
据湖北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郑年春介绍,受助对象为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贫困学生。他们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助学金)、减(减免学费)”等政策给予资助(见《楚天金报》8月23日)。
这位教育厅的新闻发言人告诉给我们的信息已经很清楚了:5.1亿元助学金资助的对象为考取公办全日制高校贫困生;如果你不是,即使你是贫困的大学生,那么很抱歉,你也不在资助的对象范围之列,因为这是政策规定的。
好一个政策!欢呼的背后,这个助学政策,让人欢喜让人忧。
喜的是,在大学生开学之前出台了这么一个政策,总之,会有一部分贫困生因此受益。忧的是,那些考取民办高校的贫困生却被无情地被排除在外了。
不妨先看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赋予公民的一些相关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要求“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则指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法律归法律,现实归现实。纵然从这些这些法律条文中我们不难看出,民办高校的贫困生同样应该享有公办高校贫困生一样的助学助学政策,可现实又如何呢?例子就在我们身边,无须多言。
如果说,给考取公办全日制高校贫困生的资助,犹如给他们带去了犹如亲爹一样关爱的话,那从政策上就把那些民办高校的贫困生排除在资助的对象之外,则让人心寒,难道说那些民办高校的贫困生就是没有爹的私生子不成吗?
不妨再看一组数据。
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有民办高校228所,按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249所,在校生139.6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3%以上。
相信这两年,这个数据只会有增无减。谁能说这些百万民办高校的学生中就没有贫困生?与公办高校相比,贫困生的比例不同,但可以肯定的说,任何一所民办高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贫困生。
一声叹息!如今的民校贫困生竟然成了没爹的私生子了。
民办教育是国家整个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提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民办学校的学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的待遇:
……
这些鼓舞人心的话,看来只是停留在书面上。连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尚且不能落实,还何谈一两句鼓舞人心的话呢?!
可怜的那些民办高校中的贫困生,那些没人疼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