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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没有师道谈何尊严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8-01-29 阅读:

 

“学生大量缺席老师锁门”、“闻讯赶来的一男生猛踹大门”、“老师冲出教室大骂”、“课堂上女学生拂袖而去”、“杨帆与女学生发生肢体冲突”,新年伊始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门”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师生关系,关于师道尊严。

冲突发生以后,与杨帆同校的教师萧瀚第一时间内连发数文,直指“师”文扫地,陈述与杨帆教授不同的教育理念。他认为逃课是大学自由的象征;上课可以吃东西,但不能破坏环境;可以睡觉,但不能影响别人等等此言一出,一些人以为这是一个极不负责的教授,以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秩序荡然无存,更有甚者以为萧瀚是一个败类,应当从中国政法大学清理出去。此事直接导致萧瀚向政法大学提出辞呈,从而使事件越发升级为一个公共事件。

对于萧瀚和杨帆,本人皆有过一面或数面之交,感觉他们两人都是“愤怒出诗人”的愤怒之人。所不同者,萧瀚更多的是对事的愤怒,杨帆更多的则是对人的愤怒。对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笔者也算有过接触,当年我刚来北京不久,就接到他们学生会的电话,希望我去给他们做一个小讲座。由于我初到北京,不知法大在哪里,结果他们学生会的两个同学亲自出马,打车从遥远的昌平到南城接我,费用全部都由学生们自己掏。讲座完后,学生们甚至想要给我讲座费,被我拒绝。从此事可见法大学生们的求知欲望和交流欲望有多么强烈。如果从“杨帆门”事件中试图得出法大学生不思进取的结论,那真是对他们的极大污辱。事实上,从此事后人们从网络上贴出的法大学生早早排队占座等情况看,他们的确是对自己、对社会负责任的勤学上进青年。

据我所知, 杨帆先生的课,喜欢的学生喜欢得不得了,当然不喜欢的也很不喜欢。但自古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对于“杨帆门”事件,我们必须回到最初的状态来思考和判断是非。

一是教师有没有权力由着自己的情绪给学生定成绩?老师看到最后一课缺席的人太多,就悍然宣布缺席者这门功课不及格,是否太草率了?是否太过惟我独尊、任何人不得冒犯的“王者风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校字[2003]56 号)》第八条明确写道:“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包括实验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核。”换句话说,除非某学生一学期旷课超过三分之一,否则任课教师无权宣布其不及格。

网络上同学们贴出的《中国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则明文规定:不按评分标准阅,或误判、错判者,均属教师的教学事故。致使25% 以上的学生成绩出现差错者,属一级事故;致使15%的学生成绩出现差错者,属二级事故。

如果说杨帆教授宣布逃课学生不及格是一时的激愤之辞,倒也情有可原,问题是他在事后第二天写给院领导的信中,再次白纸黑字写道:“缺席者被我认定为考勤与考试作弊,不能及格。”这岂非目无校规。这样的教学秩序,如何培养学生“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又如何培养法律精神法治观念和对法的坚定信念?

二是教师有没有权力把学生当成自己宣泄情绪的垃圾桶?老师骂人在先,学生骂人在后。教师宣布不及格并锁门在先,学生踢门在后,教授当着在场的几十个学生,抛出一连串污辱性的词语并辱骂一个当时在场的女学生,显然既失风度,亦失法度。别说是大学生,就是面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也应该当做人格平等的对象。把学生当做私自泄愤的对象,当做随予宰割的沉默羔羊,这不是一个教师拥有的权力。诚如网友所言:听众没义务陪一个情绪激动的人空耗。亦如鲁迅先生所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三是即使你是学高为师的师长,也不应该把学生当成自己思想和观念的跑马场,而是基于自由、平等地交流,教学相长、师生共进。而不是视学生为低你一等的人。

至于动员学生购买自己的光碟和书籍,并与考评相挂钩,虽似乎无涉法度,但从道德上又如何赢得学生和世人的尊重?我们谈师道尊严,首先应该有师道,然后才会有尊严。这里的尊严,既属于老师,也属于学生,更属于社会。

来源:科学时报 作者: 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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