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意义: 创意我独有,艺术在身边,将身边的感人事迹变成艺术作品,通过这些作品去更好地宣传我们身边的典型,同时为“十年”校庆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活动项目: 1、平面艺术设计 2、环境艺术设计 3、动画(影视)艺术设计 4、服装艺术设计 5、广告策划案
三、各类作品评审标准 1、各类作品的评审标准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兼顾考虑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作品的执行水平、创作手段、包含的先进技术含量、民族文化和校园文化特色等。 2、评审鼓励为学校发展做出的创新性贡献。 3、评审中发现作品在内容、形式上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以及违反民族文化传统、公认道德价值标准、行业规范的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获奖。
四、活动安排: 1、3月20日---3月27日 宣传和准备阶段
2、3月28日----4月6日 报名(艺术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3、4月16日 参赛作品截稿
五、奖项设置 各项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优秀组织奖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