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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开除作弊考生 师生来“听证”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7-09-18 阅读:
武科大中南分校多数师生代表希望减轻处分 
专家:“处分听证”是一种教育进步
中南在线讯据长江商报报道3名大学生在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为他人传递答案被当场抓获。校方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拟开除这3人的学籍。在接到学校“处分告知书”后,3名学生均提出申诉。昨日下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就此举行了处分听证,而多数师生认为应该减轻处分。
参与考试作弊拟被开除
623日下午,是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时间。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接到举报,称有学生在考场外“传答案”。经调查,在该校一学院考点附近的山顶花园,查获3名利用对讲机向考场内传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的学生,这三人均是该校在读学生。
参与作弊的学生邓某说,给同学传送的“答案”,是自己从网上抄的,考虑到同学要过六级便“帮个忙”。
作弊事件发生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违纪处分领导小组经过研究,拟给予这3名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违纪学生对“开除”提异议
718日,3名违纪学生在接到该校下发的“违纪处分告知书”后,对学校拟给予的开除学籍的处分提出了异议,并写了申诉申请。
针对这3名违纪学生的申诉申请,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违纪处分申诉委员会决定召开“处分听证会”,让更多的教师和学生都来评定此事。
昨日下午,听证会共有50余名师生参加。听证分为四个部分:调查人陈述学生违纪事实及调查经过和处理意见、申请人进行申诉、证人提供证言、评议员进行和议。
听证会上,学生违纪行为调查人与听证申请人展开了“辩论”。
违纪处分调查人认为,学生违纪行为事实清楚,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处分都有明确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无可厚非。
3名学生对违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都认为学校如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则太严重了。“通过这件事,我们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感到很懊悔,希望学校能减轻处分,给自己一次改正的机会”。
学生赵某在申诉时说,“自己大学四年,家里已经花了10多万,一旦被开除,将会毁掉自己的一生”。学生申诉时都泣不成声。
部分听证师生希望“从轻处分”
听证会上,3名违纪学生的教师、同学也都在听证会上表示,他们都系“初犯”,且往日表现良好,希望学校能从轻处分。
曾参与该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的法学系主任黄笛说,学校对学生权利考虑的比较周全,在违纪细节上均有详细调查,但这3名学生的违纪行为,完全是处于一种“义气”,在主观上“恶意”比较小,也没有经济利益上的诉求。学生通过这件事已经认识到错误,学校应该把教育和处罚结合起来,给学生一次改正过新的机会。
据现场对15名参加听证师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多数师生都建议减轻对这3名学生的违纪处分,而不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但也有学生认为,如果减轻处分,难以维护规定的权威性。
据悉,听证评议员就这3名违纪学生是否应该减轻处分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将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学校违纪处分领导小组研究后再做决定。
专家:“处分听证”是教育进步
“对拟开除的学生召开听证会,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方法的进步。”湖北大学教育学教授张智敏认为,学生违反规定,采取听证会方式,就可以让当事双方将观点进行充分的表达,也可以让更多的第三方参与讨论。同时,通过听证会的形式,也可以让更多的学生都能受到教育,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严正也认为,学生在考试中作弊,如果仅仅是初犯且性质不严重的话,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可以从轻处理,“学校采取听证会的形式,给了学生一个机会是件好事。”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记者 何辉 通讯员 朱建华 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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