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在线讯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记者徐啸寒)教育部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今起开始实施。今秋起,部分独立学院将自颁学位,今秋及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有望获得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的学士学位。
2008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可申请获得母体高校等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本报3月3日10版、3月7日17版曾报道)。
这一被誉为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办法》,将对独立学院未来的发展产生什么影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办法》对独立学院的新定位以及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规定,对学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要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做好5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
武汉一所独立学院负责人坦承,自颁学位,是对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而严格的检验,5年过渡期内,肯定有部分独立学院难以迈过这个坎。
武科大中南分校校长赵作斌教授认为,此次实施的《办法》明确了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的身份、按照国家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应当是最重要的核心内容。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过渡产物,真正走向独立,是一种必然。“独立学院的独立,就像一个人长到18岁要独立一样,人长大了不可能还依赖于父母生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