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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哀悼日 中南分校降半旗为遇难同胞志哀
中南在线/znonline.net 时间:2008-05-19 阅读: 字体: [ ]  
 

中南在线讯记者 王曼 报道)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51921日为全国哀悼日。

19日早7点,中南分校行政楼前,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同时全体师生还默哀一分钟,以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链接:在什么情况下国旗可以下半旗志哀

  1990628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6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010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来源:中南在线 作者: 记者 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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