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在线讯 学校教育,重在育人,但对于教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误人子弟”,当前我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评判标准。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中南分校于近日出台了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而这也被称为我国首个教师“误人子弟”评判标准。这14条评判标准一经公布,便在全校教师中引发热议。
14条涉及教学的方方面面
据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介绍,为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制性落实学校“不让一名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不让一名上讲台的教师误人子弟”的硬性要求,学校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前后经过教师、学院院长、教学督导、教务处、学校校长办公会议5次大的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
“制定这个评判标准之前,曾想向省内外的高校借鉴一下,但整个国内高校都没有任何这方面现成的标准可以参考,尽管国外少数高校有类似的标准,但多侧重于对教师的人文国外等方面”,王淑华说。
这14条“误人子弟”评判标准,涉及教学的方方面面。如讽刺、挖苦学生,上课照本宣科、整堂课以放录相代替教学、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教学内容陈旧、对实验过程不熟悉、指导实习不认真、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凡是涉及一条,均会被认为“误人子弟”。
此外,还在严把教师入口关的同时,中南分校还明确提出了“不让一个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的教师“五不聘”原则,即:师德不合格者,不聘;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高校人员,不聘;非高校系列人员未通过试讲者不聘;讲师以下职称者,不聘;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不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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