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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共青团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手段,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要点,发辉青年优势,狠抓工作落实,各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青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挥了党的后备军作用,为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作出了榜样,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模范作用,校团委决定“五.四”期间表彰一批“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我校各院分团委所属团支部、团干和团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带领全体团员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较好,现有团员无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等不良现象。团支部受通报批评、各类纪律处分的人数在全院处于最少数;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与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表现突出;
(4)带领全体团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风端正,考试成绩通过率位居本院前列;
(5)带领全体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团的组织生活健全,积极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并在全院评比中排名前列;
(6)团支部工作开展富有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团员管理严格,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积极主动;
(7)团支部组织建设好,团干部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2、“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各项要求比“先进团支部”高。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重修(补考),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干部考核中连续2次达到优秀等级,综合操行测评达到优秀等次;
(4)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的各种有益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团的各类组织中任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想,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团组织肯定和团员认可;
(6)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认真,熟悉团的知识和业务,工作有成效,并被素质导师和同学们所认可;
(7)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好;
(8)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班级团支书(连续任职者)优先。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校、院(系)、团支部的各种有益活动;
(4)积极参与班团的组织建设,为同学服务意识强;
(5)团员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融洽;
(6)综合操行测评达到优秀等次。
5、“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是青年志愿者注册成员,能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
(2)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3)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4)体现出青年学生良好形象,在各方面产生比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5)学习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6、“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青年志愿者”各项条件;
(2)志愿者工作特别突出。
二、评选要求:
1、各院分团委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好本次评优表彰工作,发掘、培养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使广大团干、团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2、推荐评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务实求真的精神,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宁缺勿滥;
3、各院分团委、团支部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4、各分团委需在4月20日前全部评选完毕,并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及名单(文字稿和电子稿)交至校团委。
三、评选方法
1、“先进团支部”评选程序:
(1)符合要求的各团支部提出申请,形成综合汇报材料,交院分团委;(4月2日—4月8日)
(2)各院分团委召集由各支部代表参加的评议会,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4月9日—4月13日)
(3)各院分团委根据评议结果并结合考核标准审查后随汇报材料上报校团委;(4月16日—4月20日)
(4)校团委最后审定,公示。(4月23日—4月27日)
2、各分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和评选比例评出“红旗团支部”,程序同上。
3、“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
(1)个人填写推荐表;(4月2日—4月8日)
(2)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各院安排学生干部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纪录整个评选过程,当场交于校团委有关人员;(4月9日—4月13日)
(3)各团支部根据推选结果如实上报院分团委;分团委按指标和要求审查批准,签署意见;(4月16日—4月20日)
(4)校团委最后审定,签署意见。(4月23日—4月27日)
4、校团委在查看评选纪录后,如果发现有违反评选程序及制度的,则有权撤消其评选资格,名额不补。
5、各分团委需在指定期限内将所有评选项目的名单在院内公示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集中公示,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定出最后表彰名单。
6、各分团委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要求,组织好本院评选工作。逾期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支部总数的15%):商学院18个、信工学院11个、城建学院9个、外语学院5个、文法学院6个、艺术学院6个、生科学院5个;
2、红旗团支部(支部总数的5%):商学院6个、信工学院4个、城建学院3个、外语学院2个、文法学院2个、艺术学院2个、生科学院2个;
3、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5%):商学院227名、信工学院182名、城建学院97名、外语学院62名、文法学院74名、艺术学院55名、生科学院58名;
4、优秀团干(团员总数的3%):商学院136名、信工学院80名、城建学院58名、外语学院37名、文法学院45名、艺术学院34名、生科学院35名;
5、优秀青年志愿者(注册志愿者的2%):商学院24名、信工学院17名、城建学院19名、外语学院11名、文法学院6名、艺术学院4名、生科学院9名;
6、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名额为:商学院5名、信工学院4名、城建学院、文法学院各3名,外语学院、艺术学院、生科学院各2名。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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