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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保卫处--朱怀明
朱怀明同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朱怀明同志于2002年9月入校工作,历任校卫队班长、副队长,现任保卫处消防科副科长。该同志在工作中以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学校的消防安全,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朱怀明同志主要先进事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该同志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积极贯彻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在工作中爱岗敬业、以校为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扎实工作,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工作成绩得到了学校的认可。在连续四次的期末考核中,朱怀明同志分别被评为“B”、“A”、“A”、“B”等级。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朱怀明同志能努力学习、领会《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武汉市文保分局关于《2007年高校消防工作要点》等消防法律法规,并将业务知识积极落实到实践当中,提高了我校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提高消防工作群策群管力度。根据《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我校各二级单位实行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朱怀明同志在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档案,切实提高了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上级公安机关的评比中,朱怀明同志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评为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四、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严查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自我校建校以来,校园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除了日常防火检查之外,该同志经常会同后勤集团及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食堂、宾馆及门面出租户进行大检查,对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几年来共查处火灾隐患35处,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并限期整改到位,逐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
2、积极对重点部位(实验室、机房、图书馆、配电房等)进行消防安全普查摸底,及时更换、维修灭火器748具,新增34具。确保重点部位灭火器材充足。
3、根据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开展学生公寓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学生公寓的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违规用火用电等方面进行整治。共维修消防设施47处,努力改善了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
4、除日常工作外,朱怀明同志每学年都联系消防部门对全校的重点岗位(实验室、机房人员及安全信息员)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联合学工处多次在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演习,切实提高了重点岗位人员及广大学生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力。
保卫处
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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