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处(室):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自十七周起部分课程结束,开始进入期末考试。为保证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7月4日。
2、不在考试周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安排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试工作。
2、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期末考试组织、安排工作。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6周前报教务处。
(二)考试课程:
严格按照本学期下发的《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所规定课程执行,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考试课程,如有调整,请于16周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三)工作安排
1、教务处于16周(6月11日)前将考试周的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各学院。
2、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本学院组织考试课程的试题样卷送交教务处印制。
3、各学院参照《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做好本院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并将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17周(6月18日)前交教务处。
4、教务处于18周(6月24日)前印发全校考表。
三、工作要求
(一)考试命题
1、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关于课程考试命题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参阅《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关于考试命题、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的暂行规定》和《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理论课程考试工作规范》中相关规定。
2、各学院教研室(系)主任组织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学院审核命题教师资格,并给命题教师下达命题通知书。
3、同一类型、学时相近、教学进度基本一致的考试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应难易适度、题量适当、题型4-6种,覆盖面广,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4、每门课程须拟定内容不同,难易程度相当的A、B、C三套试题样卷,每套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25%,并同时拟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教师及各教研室(系)主任应认真核对、审查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确保正确,按规定格式(教务处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二)试题送审
1、命题教师须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期末考核命题审核表》(见附件),试题样卷经教研室(系)主任审查,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办公室办理登记。
2、由教务处组织考试的课程,其试题样卷在办理学院登记手续后密封,由命题教师持《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期末考核命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至少提前2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指定一份为正常考试试题,并开具《试卷准印单》,印制试卷。
3、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其试题样卷在办理学院登记后,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院长指定一份为正常考试试题,由办公室开出“试卷准印单”,由命题教师送往印刷厂印制试卷。试卷印制好后,学院安排专人在约定的时间凭“试卷准印单”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做好检查、清点、装袋、密封、登记工作。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考场安排
1、在考试周内考试的公共课程(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的考试组织安排工作(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的确定)由教务处负责。
2、非考试周内考试的公共课程的考试组织安排工作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承担,教务处负责考场的协凋和试卷的印制。
3、其它课程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组织安排工作,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承担。
4、跨学院的课程考试,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负责,考试时间、考场优先安排。
5、各专业班级每天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以利于学生复习备考。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考试。
6、为便于监考人员、教室的均衡、合理分配,各学院各时间段安排考试的班级数应大致相同。7月4日每个年级、专业必须有考试。
7、考查课程原则上随堂考核,考核形式可灵活多样,成绩按《武汉科技大学成绩管理规定》评定。考查课如有试卷按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四)监考培训
1、各学院在考前应召开一次全体教师、素质导师等监考人员的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理论课程考试工作规范》(中南分校教字[2004]73号文件)。学习“监考须知”(教务处网上下载)。
2、每2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两名监考人员。任课、命题教师必须参与所任课程的监考工作。
3、各学院监考教师人数不足,可报教务处协调。教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络,选派合格人员参加监考,被选派的人员须参加监考学院组织的监考培训。
4、学校、学院的统考课程,由学校、学院提供各考场学生名单,由监考教师随机排定学生参考座位。其他课程考试原则上也遵此执行。
5、各学院在考前须组织本院学生认真学习《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考试违纪事件发生。
(五)阅卷评分
1、阅卷工作必须在学校办公室集中进行,不得将试卷带离学校。一经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2、统考课程和授课教师两名(含两名)以上的课程由学院或教研室组织统一流水阅卷。阅卷及评分标准按《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考试命题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的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绩提交
1、本学期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各类课程的综合成绩(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按学校规定的综合成绩评定的内容和比例要求,三天内完成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学校教务处网上登录成绩,经认真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成绩单。
2、成绩单经系主任签字,教学院长审查,教务处审核,加盖成绩审核专用章后向学生公布,纸质成绩单原件存教务处,复印件装订试卷册由各学院备存。
(七)试卷归档
1、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将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报告单、试卷分析、考场情况记载表等,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交学院保管。
2、所有考试课程除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数学、思政课试卷由开课学院保管外,其他试卷均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
3、各学院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长期保存,按学期将试题归档,为建立试题库做准备。
四、本学期补考及毕业生返校清考工作
本学期补考及毕业生返校清考工作定于下学期开学前,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21日。为确保补考学生能在暑假中做好复习备考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在放暑假前将不及格情况(课程门数、名称、学生人数等)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并及时准确通知不及格学生参加补考及部分毕业生按时返校参加清考。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教务处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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